
私會黨崛起爭勢力 Part 2
他們的初期組織結構是:海山與義興,散佈於殖民地各處,會員均服從會中領袖的命令及約束。他們稱其領袖為大哥,這些私會黨分作四個、八個或十二個主要幹部,然後分成許多支派,每個幹部及每個支派,都有一位頭目管理。 從唐山(中國)南來的移民,叫做“新客”,他們來到任何一個地方時,這些會便派人邀請他們入會,假如他們拒絕的話,便會受迫害。 由此可見,早期的華人結幫立會,在表面和名義上是講求兄弟義氣,有福共享,有難同當,但實際上卻是領袖在培植勢力,以向英殖民政府爭取更大的利益。 在政治方面,他們是沒有濃厚的傾向,雖然標榜“反清復明”,但在利益爭奪底下,私會黨已淪為爭奪地盤的組織了。 儘管如此,英人還是沒辦法控制他們,以致巴素博士形容私會黨組織是“政府中的政府”,儼然是馬新華人的“統治者”。 萊佛士的私人秘書文西阿都拉在其自傳中,有描述私會黨強制華人入黨的情形,迫使他們就範,否則受到毒打,甚至被殺害。 以當時的情形看來,南來的華人一無所有,他們別無選擇,只有被迫參加這些私會黨。根據史載,私會黨後來竟分成兩大派系,一為義興,一為海山。這兩大派系吸納不同省籍的人士,且以拉律的暴亂為最嚴重的衝突實例。 霹靂的暴動也稱拉律暴動。拉律以產錫聞名,起初歸海山黨人開採,首領是鄭景貴,地盤是在吉利包礦區(即今太平監獄地),另在太平甘文丁,則歸義與黨人所發掘,首領為蘇亞昌。兩黨為利而爭,兼之籍貫互異,“義與屬粵之四邑,海山屬閩南五縣”。(9) 另一說法,義興以廣府人為主,海山以客籍人為主(10)。首次暴動發生於1862年,繼之1872及1874年再發生第二及第三次暴動。 私會黨鼓起暴動之前,已斷續在各地發生暴亂,如新加坡、檳城、馬六甲以至砂勞越,例如新加坡1851年的大暴亂,起因於私會黨不滿一些華人改奉天主教,結果造成500人喪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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